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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2015年)
发布日期:2015-03-25 0:00:00 来源: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温生管委〔2015〕5号

关于开展第十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办局(处室)、直属各单位,生态园投资集团公司:

市委市政府于2月26日召开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通报了《关于13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温纪〔2015〕9号),包括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违反廉政纪律借机旅游的典型案例。为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管委会决定于今年3月份前后开展以“自省、自警”为主题的第十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正风肃纪自查自纠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在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检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出“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2014年以来“三公”消费情况和公用经费支出合规、合理情况,是否存在年末和节假日期间突击花钱等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篱笆。自查自纠报告结合管委会《督查通报》2015年第一期的要求,于3月15日前报监察室。管委会纪委、监察室将于3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

二、召开廉政作风效能建设会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于3月份召开廉政作风效能建设会议,传达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通报管委会《关于对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违规旅游问题的督查通报》,学习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有关文件精神,上一堂廉政党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管委会委派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参加集团公司的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大会。

三、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教育。根据新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和人员岗位变化情况,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通过个人梳理、会议讨论、单位评判、领导审定等程序,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全面梳理岗位风险节点和防范措施。实行岗位风险节点分级管理,明确风险监控职责。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分析、研判和防控,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及时防控,提升预防力。《岗位风险点汇总表》(附后)于3月20日前报监察室。

四、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廉政培训。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是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重要举措。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分批次分专题开展财务管理岗位廉政培训,使各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会人员和综合科长及报账人员都能得到培训教育。具体培训事宜由办公室、财政局负责,3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书香廉政教育活动。一是举办“庆元宵·话廉政·猜灯谜”活动,寓教于乐;二是在“崇学堂”设立廉政书籍栏,配置廉政书籍和系列廉政教育光盘;三是OA监察室网页内设立“廉政文化园”专栏,开设廉文荐读、警示案例、格言警句、廉政制度等板块;四是根据岗位廉政风险节点制作廉政警示桌牌,时刻提醒要做到自警自律,清正廉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具体事宜由监察室、办公室负责,4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学习任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创新教育载体,把教育月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与“五好”党支部创建相结合,与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教育月活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教育月活动总结报监察室。

中共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