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北部片区上垟复垦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园分局 以温生管〔2017〕35号、温生管〔2017〕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位于瓯海区三垟街道上垟村、丹东村、池底村。其中上垟村建设用地复垦规模7.6902公顷,上垟村土地开发(园改耕)规模4.0734公顷,丹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模7.2708公顷,池底村建设用地复垦规模4.5057公顷,项目总建设规模23.5401公顷;质量要求:合格(达到设计标准);招标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至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并审计完成以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项目总投资约:3463.9596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中所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所有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3.3其他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②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6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上江路125号6楼)。③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人民币,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15:00 ,地点为温州市三垟大道西入口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北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瑞大道三垟路口 地址:温州市上江路125号6楼
联 系 人: 汪工 联 系 人:单聪
电 话:0577-86676921 电 话:0577-88908910/13758431531
温州大罗山综合管理办公室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