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141/2019-0001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态园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十三五”初始权核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 16:26:42 来源:生态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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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为了配合生态园建设需要,于2015年底停产后搬迁入瓯海电镀基地,现该公司申请保留建设期间(2016年至2017年底)的初始权,我局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和《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第123号)等有关文件,对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的“十三五”初始权进行了核定。根据《加快推进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温环函〔2017〕46号)的要求,现将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的“十三五”初始权核定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开。
附:“十三五”初始权核定结果(单位:年/吨)
企业名称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 | 24.9 | 3.735 | 0.00 | 0.00 |
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生态资源保护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