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141/2019-00086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态园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ZJCC80-2019-0001 | 文号 | 温生管办〔2019〕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办局(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
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园招投标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委实际,特组建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类型
按照建设项目类别公开择优组建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16个专业类别企业库,如有需要,将会进行专业调整或补充。
企业库包括:1.可研编制;2.环境影响评价;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4.日照分析;5.节能评估、绿色建筑;6.地质勘探;7、招标代理;8.造价咨询;9.施工图审查;10.工程测量;11、地籍图制作;12.电力设计;13.桩基检测;14.建筑设计;15.市政设计(景观);16.电力施工。
二、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办法
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生态园网站发布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组建公告。
(二)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业类别。由生态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业主单位,组织评测后提出初选名单。若某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审查单位数少于3家,暂取消该专业企业库,待条件具备后再行决定入库企业。
(三)在截止受理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审工作,确定初选名单,并将确定后的初选名单在生态园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异议的单位则进行复审。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复审符合条件的,列入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
三、入库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国家规定对企业资质不作要求的除外)。
(三)资质要求:
1.(建筑、市政、景观)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相应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地质勘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造价咨询单位必须具有专业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市政、景观)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其他专业类别入库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国家规定对企业资质不做要求的除外)。
(四)申请人近三年内在温州市完成至少两项与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工程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
四、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的选定办法
根据《温州生态园招标管理办法》(温生管〔2017〕32号)文件,我委小额工程项目除公开(简易)招投标选定中标企业按照公开(简易)招投标相关要求实施外,不公开招标小额工程项目服务企业原则上均在企业库中选定产生。具体选定程序如下:
(一)发布信息。建立企业库QQ、微信群(必要时通过手机短信)由业主单位发布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信息。
(二)选取单位。根据业主单位的相关要求,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主单位联合组织会议,监察室参加,确定中选单位,并书面通知中选单位。
(三)签订合同,提供服务。由业主单位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开展服务。
五、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管理办法
(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一年时间,需要时每年增补一次。一年内入库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一个月内报送备案。
(二)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实行动态考评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动取消成员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入库:
1.业主单位发布项目信息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达2次的;
2.确定为中选单位或后备单位,自行放弃达2次的;
3.企业库实行业绩评价机制。企业每次任务完成后由业主进行评价。评价得分1次在50分以下或2次在70分以下的,取消其企业库成员资格。
(三)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实行黑名单管理,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企业库成员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入库:
1.法人单位主要人员或在温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经济犯罪的;
2.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全国县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在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经查证属实的;
5.被县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的。
六、每月末各业主单位将本单位当月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合同实施及各项目履约评价表报生态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本办法适用于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及其下属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八、本办法由生态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温州生态园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企业履约评价表
附件:
温州生态园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企业履约评价表
项目业主 | ||||
承包人 | ||||
项目名称 | ||||
承包内容 | ||||
评 价 意 见 | 评价内容 | 评价分档意见 | 得分 | 理由说明 |
人员到位 (20分) | □好(>16分) □较好(>12分) □一般(>8分) □较差(>4分)□差(>0分) | |||
进度控制 (20分) | □好(>16分) □较好(>12分) □一般(>8分) □较差(>4分)□差(>0分) | |||
履约质量 (20分) | □好(>16分) □较好(>12分) □一般(>8分) □较差(>4分)□差(>0分) | |||
配合与服务 (20分) | □好(>16分) □较好(>12分) □一般(>8分) □较差(>4分)□差(>0分) | |||
整体评价 (20分) | □好(>16分) □较好(>12分) □一般(>8分) □较差(>4分)□差(>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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