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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08 15:41:31 来源: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5月6日经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收回位于龙湾区状元街道三郎桥村的泽雅水库移民安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国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龙湾区移民安置办公室(附具体安置名单),土地坐落于状元街道三郎桥村,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20167.6平方米(折30.2514亩)。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后续工作由龙湾区状元街道办事处负责依法予以落实。

四、上述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转让、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

五、土地收回后,原业主单位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附件:龙泽移民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明细.xlsx

 

温州市国土资源生态园分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