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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7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相关内容变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5 16:27:51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现将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7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3303032018A10921)相关内容的变更公示如下:

宗地用途由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兼容零售商业、旅馆、文化设施用地

其他内容不变。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温州大道1525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86698009)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